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要求,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游晓、姚禄仕(离任)、程毅(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15 日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游晓,以及离任独立董事姚禄仕、程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游晓,于 2020 年 10 月起任职东鹏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