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3月21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3年3月22日披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0] - 2023年3月25日至4月3日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0] - 2023年4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3年5月16日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12] - 2023年6月2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113万股,12人[12] - 2023年6月30日审议通过授予议案[13] - 2023年7月27日完成暂缓与预留授予登记,授予167万股,6人[13] - 2024年7月5日审议通过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13] 业绩数据 - 2023年扣非净利润167,567,817.14元,股份支付费用40,968,894.88元[18] - 剔除费用后2023年扣非净利润208,536,712.02元[18] - 2020 - 2022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04,254,323.69元、58,615,152.69元、150,910,956.69元[18]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99.38%[18] 激励计划结果 - 1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18]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80万股变更为392万股[19] - 本次解除限售1,176,000股,占总股本0.4785%[19] - 董高及其他激励对象本次解除限售比例30%[20] 限售期信息 - 首次授予限售期于2024年5月15日届满,暂缓与预留于6月29日届满[1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