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章程修改与审批 -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批准[1][2] 收购与股份相关 - 新章程规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8]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8]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27][8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2][6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14][43][67][92] 股东大会相关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同主体请求召开有相应时间和流程规定[17][18][7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分别为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26][8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相关决议有特定通过条件[83] 董事与监事相关 - 董事、监事任职有资格限制,选举有相关规定,如累积投票制等[27][31][94][114] - 董事辞职相关规定有更新,出现不得履职情形公司应及时处理[1][99][100]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4] - 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章程条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会议与报告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52] -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有召开时间、通知方式等规定[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