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不得为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人士[2][5] - 不得为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6]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聘任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相关配套与解聘规定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2]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13] 义务与细则解释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16]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