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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容百科技容百科技(SH:688005)2024-07-31 18:56

会议组成与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推举产生[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召集人5日内召集主持[11] 会议审议与决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特别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7]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一名不得接受超两名委托[11] - 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书面、举手或投票表决[1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应制作记录,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1][12]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可根据情况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