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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杭可科技杭可科技(SH:688006)2023-12-13 16:2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可要求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2] 会议表决规则 - 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4]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15]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董事会撤换[15] - 表决方式多样,议案获规定票数经宣布生效,次日报董事会[16] - 会议资料保存十年,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生效及修改[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