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5] - 会议需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董事会撤换[19] 职责权限 - 研究拟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等[8] - 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10]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其他规定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章后生效,次日报董事会[20] - 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28] - 会议记录等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22]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0]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