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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集科技安集科技(SH:688019)2023-12-12 18: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无需持有 公司股份。 《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 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可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本届董事会任期内新改选的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和《安集微电子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