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石网科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能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依 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