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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瑞: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思科瑞思科瑞(SH:688053)2024-04-28 15:38

监事会人员构成 - 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1/3[7] - 监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不设副主席[11] 会议召开规则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17] -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出现特定情况应在10日内召开[17] - 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前,监事会办公室至少用两天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19]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书面提议提交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发出会议通知[19]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6] - 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1] - 监事会临时会议可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由参会监事签字[27] 其他规则 - 监事会审议向股东大会提交的议案,应提前10日送交给每位监事[27]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32] - 监事会审议财务工作应先听取财务总监汇报并质询[28] - 列入监事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有重大问题可暂不表决,组成专门工作组考察[30] - 公司应在监事会会议结束后及时报送并披露监事会决议[33]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