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莱: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法律纠纷 - 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处于一审裁定阶段[4][5] - 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132,806元[5] - 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5] 影响 - 裁定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损益无不利影响[3][6] 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8]
法律纠纷 - 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处于一审裁定阶段[4][5] - 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132,806元[5] - 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5] 影响 - 裁定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损益无不利影响[3][6] 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