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莱: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娅琴)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之一者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2]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2] 其他任职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 需取得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3] 任职后规定 - 出现不符任职资格情形将辞去职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