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秀法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徐秀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在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4] 不良记录标准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 任职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7]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