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生物:迈威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威(上海)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 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