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SH:688062)2023-12-29 16:41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后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