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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航天宏图航天宏图(SH:688066)2024-04-11 18:10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孟丽荣女士、赵明宝先生、刘强 先生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关系。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