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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6月)
热景生物热景生物(SH:688068)2024-06-18 18: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9月3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首次发行1555万股,9月30日在科创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9247.4692万元[8] - 公司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4365万股[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9226876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东信息 - 林长青持股14650329股,比例33.56%[17] - 周锌持股10823397股,比例24.80%[17] - 陆其康持股3738471股,比例8.56%[17] -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430694股,比例7.86%[17] -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70313股,比例7.72%[17] - 北京同程热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273778股,比例7.50%[18]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 核心技术人员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27]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26] - 首发前股份自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等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5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9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6][1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监事会 - 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组成[143]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1]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15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6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6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6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74] - 公司合并等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82][18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