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科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对《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