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唯赞: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为: (一)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二)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