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SH:688106)2023-10-09 16: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319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160,000 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6,0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40,377.3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4,159,622.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