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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SH:688106)2023-10-09 16:20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 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选举顾悦雯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