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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SH:688106)2024-03-25 21: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具有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具有经 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 工作经验的人士)。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 的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第八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