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提名 - 东方恒信集团提名陈丽萍为东芯半导体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资格情况 - 被提名人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1]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4] - 被提名人在东芯半导体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4] - 被提名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4] - 被提名人已通过东芯半导体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标准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