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阳科技:鼎阳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董事长[4] - 除董事长外委员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委员任期与资格 - 任期与公司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4] - 连续无故缺席或三次不出具意见可被免除资格[7] 委员会职责与审议 - 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等并提建议[4][5] - 细则内董事会审议事项先经其审议[7] 会议召集与决议 - 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可书面授权代召集[9] - 提前三日发通知,距会议不少于二日[9]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