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1] 决议形成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特殊情况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暂缓表决,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要求公司应披露情况[3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46] - 现场召开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在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29] - 董事会应按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3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完全同意[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