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 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募集说 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