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8月)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根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 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下统称"符合条件媒 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依法发布的定期报告及其他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