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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中钢洛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中钢洛耐中钢洛耐(SH:688119)2024-04-25 21:17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全转让[8]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8] 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14]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14] -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13] 信息披露要求 - 任职等特定时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身份信息[6] - 买卖股份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在交易所网站披露[15] - 集中竞价增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减持不超6个月[17] - 增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报告进展并披露[17] - 持有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0][21]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可给予处分[20][21]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2]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 - 完整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