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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华海清科华海清科(SH:688120)2023-10-27 19:08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 称"《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工作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的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