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按规定召开[6] 董事会反馈与通知时间 - 收到召开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9][10] - 同意召开后5日内发出通知[9][11]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股东大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20日、临时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7] 股权登记日相关 - 与股东大会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 - 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0] 股东大会其他要点 - 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列明地点[22]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24] - 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推举董事主持[26]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应作报告[29] - 股东一股一票行使表决权[31]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达30%及以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32] - 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修改提案[3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0]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4]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36] - 通过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39]
蓝特光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