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兴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科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科 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审慎审核。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企业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 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截止 2022 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 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 二、《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