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 日常信息披露》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