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和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 策,对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 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