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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微导纳米微导纳米(SH:688147)2024-05-29 19:44

可转债管理 - 公司将聘请承销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2] 债券持有人会议组成与权限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审议决议对全体有同等约束力[3][4] - 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方案、偿债问题等作决议[7] 会议召集与通知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30日内召开,提前15日公告[9] - 10种情形应召集会议,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可提议[10][12] - 通知发出后非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议案[12] 会议时间相关规定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不得晚于前3日[13] -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可提临时议案,不迟于会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5] 会议表决权与投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关联方在会议无表决权[16] - 每100元面值债券有一票表决权,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5] - 会议须经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同意形成有效决议[27] 会议组织与流程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前24小时送交召集人[19] -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产生主席[22] - 应10%以上持有人要求,公司至少委派一名董监高出席[22] - 公告事项逐项审议表决,不得搁置或表决未公告事项[25] 会议结果与记录 - 召集人在会议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8]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保管10年[2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可转债发行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公告媒体 - 公告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条件法定媒体进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