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有方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88159有方科技(688159)2023-10-17 18: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