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综上,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公司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 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同意公司《关于审议<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