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97%[2][6] - 首次授予33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4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82.60%[2][6] - 预留7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5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17.40%[2][6]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9人,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4.33%[8] 人员获授情况 - 王淑旺获授8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1.96%,占公司股本总额0.058%[10] - 申启乡获授1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2.45%,占公司股本总额0.073%[10] - 马文明获授8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1.96%,占公司股本总额0.058%[10] - 常培沛获授4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0.98%,占公司股本总额0.029%[10] - 任玉峰和范佳伦各获授6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1.47%,占公司股本总额0.044%[10] - 其他143人获授295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72.30%,占公司股本总额2.149%[10]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30%、30%、40%[17] - 预留部分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一致;之后授予分两期,比例均为50%[17] 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0.17元[22]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99.60%,前20个交易日87.39%,前60个交易日89.92%,前120个交易日77.28%[23][24]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17元/股[25] 授予与归属条件 - 授予条件要求公司近一年财报和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利润分配违规等;激励对象近12个月无违规等[26] - 归属条件与授予条件类似,还需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28][29] 业绩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分别不低于5%、10%、21%,现金分红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5%[30] - 预留部分若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在披露后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2025年和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分别不低于10%、21%,现金分红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5%[31] 可归属比例 - 业绩目标A、B全部完成,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完成其一为70%;均未完成为0[31] - 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合格为65%;不合格为0%[32] 研发投入 -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3.10亿,同比增长28.05%[35] 计划流程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38]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董事或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并公示、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8]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9]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39]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 公司应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未完成则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42]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43]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增发不调整[4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增发不调整,派息调整后价格须大于1[48] 公允价值计算参数 -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计算选取标的股价20.35元/股(假设授予日收盘价同2024年4月25日收盘价)[51] - 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之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51]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8.80%、25.63%、25.13%(分别采用专用设备行业板块指数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年化波动率)[51]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51] - 股息率为0(激励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调整授予/价格,按规定取值为0)[51] 会计成本影响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影响各期会计成本,假设授予日为2024年5月10日[52] - 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会减少股份支付费用[53] - 测算不包含预留部分,预留授予将产生额外股份支付费用[54] - 不考虑激励计划刺激作用,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影响各年净利润;考虑正向作用,业绩提升将高于费用增加[54] 争议解决与计划变更终止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若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58]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59]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变更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导致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特定情况除外)[61]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决定[62]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63]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致不符授予或归属条件,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已归属股票返还权益[64] 激励对象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或下属分、控股子公司任职,限制性股票按变更前程序归属;因损害公司利益等导致变更或解除关系,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65] - 激励对象离职,自离职日起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离职前需支付已归属部分个税[65]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遵守保密义务且未损害公司利益,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按程序归属[66] - 激励对象身故,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66] 公告附件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67]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67]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67]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67]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9日[68]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