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AJIA LAW FIRM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关于董事 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载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本所律师认为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AJIA LAW FIRM 法律意见书 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和资格, 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 场监票计票工作。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A座 4 层 =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86-10) 65511122 传真:(86-10) 65530601 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嘉法意字【2023】第1012号 致: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燕东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