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AJIA LAW FIRM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AJIA LAW FIR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A座4层 |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86-10) 65511122 传真:(86-10) 65530601 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嘉法意字【2023】第1213号 致: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燕东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燕东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