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1月)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四条 除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 或要求,公司关于投资、交易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重大交易决策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交易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重大 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交易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 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决策 中,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到权责分明, 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