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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希荻微希荻微(SH:688173)2023-11-22 19:5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做出决议后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 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虽未超过 50%,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 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 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