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