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希荻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 2023 年 8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 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二) 发表意见的依据 对于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我们核查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等相关文件。 希获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希获微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希获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