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克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 微")第一届董事会,现提名徐克美为希荻微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希荻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希荻微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 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 事制度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