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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亚虹医药亚虹医药(SH:688176)2024-04-17 21:4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2]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违法违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补选规定[1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前资料提供时间[19]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14] - 专门会议召集主持规定[15] - 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要求[17]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20] - 特定情形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3]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公司应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26] 独立董事义务 -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26] - 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6] - 任期结束后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26] -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义务适用于独立董事[26] 制度相关 - 董事会可修改本制度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