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4月29日决定6月7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2] - 4月30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3] - 股东大会于6月7日14:00在南京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5]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0人,持表决权股份44,989,068股,占比52.7523%[6] 会议结果 - 审议通过10项议案[9] - 表决及召集等程序合法有效[11][1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4月29日决定6月7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2] - 4月30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3] - 股东大会于6月7日14:00在南京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5]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0人,持表决权股份44,989,068股,占比52.7523%[6] 会议结果 - 审议通过10项议案[9] - 表决及召集等程序合法有效[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