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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格灵深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SH:688207)2023-08-25 16:40

(以下无正文) 经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 审核后,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刘倩、叶磊 2023 年 8 月 25 日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