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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格灵深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SH:688207)2023-10-26 16:12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