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格灵深瞳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合理运用金融和 市场营销的原理,通过各种方式增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与交 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本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 管理行为,包括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上 证 e 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