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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北人江苏北人(SH:688218)2023-10-30 20:04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 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在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履行职权。 公司监事会应支持并协助公司董事会依法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监事对于 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监督责任。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 30%的事项; (三)决定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 ...